一、文体中心是我校教学、竞赛、群体活动的重要场所,所有进馆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馆管理规定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卫生。
二、进馆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务及体育设施,进馆时须穿干净软底运动鞋,合理使用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如造成损坏视情节赔偿。
三、馆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四、馆内器材须按手续借用,及时归还。
五、馆内不得乱涂乱写,严禁用球故意向墙面撞击。
六、注意文明礼貌,不得高声喧哗,严禁打斗。
七、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须放在指定地点。
八、举办活动需到官网下载《长治医学院文体中心使用申请表》或“长医体育”微信公众号回复“文体中心”下载,打印并填写,然后报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审批。
九、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须安排教师(学生组织由指导老师)全程在现场负责卫生及保卫,确保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和活动开展安全有序。出现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由使用单位负责。
十、我校体育运动队训练时间为晚20:30-22:00,期间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