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教师肩负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工作方针,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事业献身。应自觉地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以及对学生思想成长有害的言论。
二、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三、注重自身品德修养,尊重同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衣表整洁,修饰有度。
四、自觉教书育人,深入学生,热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强化教学意识,严谨治学,钻研业务,按照教学文件认真备课及做好各种教学准备工作,精心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完成教学任务。
六、严肃教纪,在辅导、答疑、命题、考试、评卷等各项教学环节中,不得徇私舞弊,损害教师形象。
七、努力学习和研究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八、开展科学研究,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
九、严以律己,积极参加并引导学生投身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为增强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出贡献。
长治医学院公共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