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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体育俱乐部教学体系学生成绩评定方法

    时间:2011-11-24 16:40:00  作者:  点击:

      (讨论稿)


      高校体育实施“俱乐部制”教学管理,体育课程考核内容、方法、形式的确立,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应着眼于“体育意识”、“锻炼习惯”的养成、锻炼中的“医务监督能力”,充分体现学生的个性特征和终身体育能力,建立和完善与其相配套的学生体育成绩评定方案。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运动素质、心理素质、社会人文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制度应力争做到科学完善,综合评分,从而制约体育课程考试简单化、随意性的趋向。应将学生的努力程度、进步幅度和应用能力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从而兼顾学生的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进取心。应包括以下方面:
      1  以形成锻炼意识和习惯为主要考核内容即采用过程评价为主(40%)
      早锻炼对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特殊的作用,课外体育锻炼是复习巩固和提高锻炼技术、养成锻炼习惯的有效手段。体育俱乐部教学体系将早锻炼、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课堂教学融为一体,全部归纳为体育教学时间,形成法定的体育俱乐部教学时间。除保障教务处课时安排教学时间进行锻炼、教学外,规定每周早锻炼不得少于两次,每次活动在30min以上;充分利用下午活动时间,每周必须参加两次以上俱乐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在40min以上;每学期达到此要求可评定为体育及格。同时,为了鼓励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形成锻炼习惯,每学期平均每周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参加本俱乐部锻炼、教学达到8次以上者,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及格基础上提高10分。锻炼和教学统计由各俱乐部掌握。
      2  体育健身理论知识考核(统考20%)
      在高校体育阶段,应充分发挥体育理论对学生心、智发展的重要作用,体育理论教育能够丰富学生的体育知识、提高体育文化素养、强化体育意识、塑造个性品质、提高对运动健身、体育保健、心理健康、医务监督的认识,形成健康的人生观和终身体育思想。因此,各俱乐部必须开设体育理论教学,每学年理论教学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进行2——4次专业知识讲座,学年末参加理论考核。理论成绩占总分的20%,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定为体育成绩不及格。
      3  身体素质、身体机能测评(统一测试占20%)
      “健康身体是生活和科学发展的基础”。完善的人才不仅要有高尚的情操、渊博的知识,而且必须拥有健康的体魄。必须保证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素质、生理机能测评,参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行评价。身体素质、身体机能测评占总分的20%。为了鼓励学生提高健康意识、增强终身体育观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优秀者,可奖励5分。
      4  俱乐部教学锻炼内容考核(20%学分)
      大学生的自我锻炼能力、保健能力、运动技术水平、自我医务监督能力、自我和相互评价能力、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能力、自我心理调节能力等也应作为评价内容予以客观评价。可以采用讲评、问答、书面家庭作业、练习或比赛等形式给予量评价,应当采用平时多次的方法,给予较客观的评价。
      兼顾学生先天因素、体育基础、性格爱好等个体差异,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考核项目和考核方法,从而调动全体学生参加学习、锻炼的积极性。每项目学习时间不得少于90学时(每周5学时以18周计算),同时,为了鼓励学生提高专项技术水平、形成锻炼习惯,成绩优异者可奖励5分。
      5  考核组织运行要做到规范化,应逐步实行“统考制”、教考分离制。
      避免因教师间考试标准、尺度、要求不一致造成体育分数“贬值”的后果。
      对于生长发育不良、残疾、患病康复体弱的学生,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进行保健体育课教学,考评办法以理论考核和锻炼习惯的养成为主。
      为推动校园体育文化的丰富和发展,学生在运动会或群体活动中获优异成绩者,可获取一定体育成绩奖励,院级活动获个人前8名或团体前八名成员,奖励5分。


      长治医学院公共体育部
      200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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