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体育部新开课和开新课规定如下:
一、关于新开课
1、凡申请新开课的教师,必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教育学、大学教学论、心理学和从事专业课程的教学法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及高等教育的科学理论与方法,学习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等。了解教师工作职责、纪律与义务,了解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及从事教学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掌握授课艺术,参加岗前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结业证书,方为取得初步任教资格。。
2、凡申请新开课的教师,必须不能少于一年的助教工作见习期,见习期主要任务是:在老教师的带领下,熟悉教学程序和本专业的教学业务,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和修养。要按规定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的教师没有从事过教学见习工作者,正式开课前必须经过对拟开课程的辅导、答疑、讨论课、实践课、课外训练、早锻炼等教学环节严格训练一遍以上;具有本科学历者则要进行两遍以上,并均须体育部同行教师考核,认为效果良好者,方可申请开课,否则不准开课。
3、所有申请新开课的教师,均应填写授课资格审定表,并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领会大纲精神、钻研教材、备好课、写好教案、写出全部讲稿,由体育部审核、并选择其中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在体育部教研会上进行试讲,经评议达到良好效果时体育部主任签字报送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任课。
二、关于开新课
教师开设新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并履行以下申报审批备案工作程序:
l、该课程确属专业发展的需要。教师对这一学科领域曾作过较系统的研究工作,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有关资料,发表过有关论文或有关著作。
2、提出较详细的教学大纲、教学实验方案和详细的讲授提纲。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制度、内容和方法。
3、提前一学期提出开新课申请,填写开新课审批表报体育部及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体育部组织专家同行教师审查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实施方案,并组织试讲,由领导、专家及同行教师评议是否达到开新课的基本要求,确认已具备开新课的基本条件,最后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将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提供给有关专业,经专业所在系主任审查同意,并正式列入专业教学计划,方准予正式开新课。
三、提供详细的大纲、教案内容:
为确保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学质量,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老师,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好讲稿和教案,教案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授课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和疑点的讲授思想与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教学方法和实验步骤、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注意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以确保良好的教学效果。
长治医学院公共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