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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长治医学院第三届“长医杯”男子排球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1-11-30 16:04:54  作者:  点击:

  为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提高我院学生排球运动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学院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课外文体活动,促进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公共体育部定于2010年10月23日—10月31日在学院南区塑胶排球场举办2010年长治医学院第三届“长医杯”男子排球比赛。望各单位按规程要求,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附:2010年长治医学院第三届“长医杯”男子排球比赛规程
  公共体育部
  二○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长治医学院第三届“长医杯”
  男子排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长治医学院公共体育部
  二、比赛时间:10月23日—10月31日
  三、比赛地点:学院南区塑胶排球场
  四、参加单位:2007级、2008级、2009级、2010级,职教分院及一支女子队伍(不计入总排名)
  五、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备07、08、09、10、职教学籍本校在册、在校学生,为端正赛风,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将在赛前、赛中、赛后进行,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并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订的《排球竞赛规则》。
  2、各单位要有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3、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
  4、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果比赛开始后半小时以上仍未到的队伍视为弃权处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高者名次列前;
  如C值仍相等,则采取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录取前三名,颁发锦旗及证书。
  八、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单位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对照表,于2010年10月20日18:00时前,把报名单及运动员资格审查对照表报送公共体育部(文体中心3楼),进行资格审查。一经报名,不得更改。(联系电话:15835555111  杨君老师 15235537021 廖伟任同学)
  九、其他
  1、要求各单位不得弃权。
  2、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通知。
  3、比赛时要求教练、领队及所有队员全部到场。
  4、比赛期间如出现特殊情况由公共体育部处理。
  5、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补充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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