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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重要公告

长治医学院2016年春季运动会报名

时间:2016-03-31 08:46:56  作者:赵民  点击:

 

               

 

 

 

 

 

长医教字〔2016 

 

关于举办2016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推动阳光体育运动,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激发我院师生的健身热情,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学院决定于201656日—8日举办长治医学院2016年春季运动会,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积极组织报名、踊跃参赛。为加强运动会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本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成立2016年春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郑建中

副主任:宋晓亮  陈忠义  

委  员:牛庆国  刘永华   岳新凤  王金胜   苗群生

尚进平  王  华  张翠英  吴飞飞   王必胜张  瑛  李俊峰   贾晋太  郭步平   周晋阳宋丽华  姚向阳   郭崇政  张丽芳   王黎刚王  平  于林林   张金山  宋金印

组织委员会下设工作组:

1.会务组:

组  长:牛庆国

2.宣传活动组:

组  长:岳新凤 

3.竞赛表彰组:

组  长:宋金印

4.后勤服务组:

组  长:于林林

5.安全保卫组:

组  长:张金山

6.仲裁组:

组  长:刘永华

特此通知

附件:长治医学院2016年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长 治 医 学 院

20163月24

 

 

                                                              

长治医学院办公室                20163月24日印制

                                                       

 

附件:

长治医学院2016年春季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长治医学院

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部、院工会、院团委

、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568

比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文体中心

  、参赛办法

1.所有在校学生,以班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单位每项限报一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接力项目男、女各报一队。

2.在册教职员工。院本部以分工会组队;附属和平、附属和济医院分别按医疗、医技、党政后勤各组三个队。男、女子甲组(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女子乙组(1956年1月1日后至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单位每项限报二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34足项目除外),接力项目男、女各报一队34足项目男女各报两队

、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项目(17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跑、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跳绳、踢毽子、引体向上

2.学生女子组项目(17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跑、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跳绳、踢毽子、仰卧起坐

3.教工男子甲组项目(10项):

100m、4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跳绳、踢毽子、3人4足。

4.教工女子甲组项目(10项):

100m、400m、8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跳绳、踢毽子、3人4足

5.教工男子乙组项目(6项):    

100m、400m跑、铅球、跳绳、踢毽子、3人4足。

6.教工女子乙组组项目(6项):   

100m、400m跑、铅球、跳绳、踢毽子、3人4足。

、竞赛办法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2.学生组比赛将提前进行预选赛,正式比赛时各组按成绩取前48名参加复决赛

3.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只记个人成绩,不记团体总分。

、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各项目男、女均按成绩录取并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团体项目加倍计分,打破全国、本省和本院学生纪录者分别加30、20和10分,报名人数不足八人的比赛项目,按报名人数减一录取名次,仅三人(队)及三人(队)以下参赛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该项目运动员可改报其它项目参加比赛。

2.学生团体奖励前八名,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组别中得分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若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3.教工团体奖励前八名,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组别中得分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若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参赛运动员条件

学生组:我院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

教工组:凡属本单位身体健康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组委会复核。健康情况由各单位负责把关。

、资格审查

1.比赛中或比赛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个人成绩、从其团体总分中扣除20分,取消其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评资格。

2.凡对运动员资格及裁判工作有异议者,需向仲裁组提出申诉,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押金500元后,仲裁组方予以受理。

十、报名办法

1.学生运动员号码以本人学号排列,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裁判1人(裁判员5月5日下午3:30在田径场集合)

2.学生组各单位按规程要求,辅导员审核签名后将报名表于4月10日下午6时前报送学院公共体育部,同时必须报送一份电子版报名表(邮箱:1240024783@qq.com )以上报名表必须在公共体育部网站下载,自制表格和逾期不报者不予编排。

3.教工组,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二人。将报名表于4月20日上午12时前报送学院公共体育部,同时必须报送一份电子版报名表(邮箱:1240024783@qq.com )以上报名表必须在公共体育部网站下载,自制表格和逾期不报者不予编排。

4.教工组运动员号码

(1)院本部:

教学管理分工会(甲组11001——11500乙组11501——11999)

教学系部分工会(甲组12001——12500乙组12501——12999)

党群分工会    (甲组13001——13500乙组13501——13999)

后勤分工会    (甲组14001——14500乙组14501——14999)

学生处分工会  (甲组15001——15500乙组15501——15999)

基础分工会    (甲组16001——16500乙组16501——16999)

思政部分工会  (甲组17001——17500乙组17501——17999)

(2)附属和平医院:

和平医疗     (甲组21001——21500乙组21501——21999)

和平医技      (甲组22001——22500乙组22501——22999)

和平党政后勤  (甲组23001——23500乙组23501——23999)

(3)附属和济医院:

和济医疗     (甲组31001——31500乙组31501——31999)

和济医技     (甲组32001——32500乙组32501——32999)

和济党政后勤 (甲组33001——33500乙组33501——33999)

、学生组预赛安排

项     目

时    间

地  点

100米(学生男子\女子)

4月11日  16:30

学院田径场

200米(学生男子\女子)

4月12日  16:30

学院田径场

400米(学生男子\女子)

4月13日  16:30

学院田径场

800米(学生男子\女子)

4月14日  16:30

学院田径场

4*100米(学生男子\女子)

4月15日  16:30

学院田径场

4*400米(学生男子\女子)

4月16日  9:30

学院田径场

参赛方法:

1.首先到田径场门口查看分组表,然后到田径场内西北角检录处检录。

2.运动员须配戴号码布、学生同时携带学生证参加检录和比赛。

3.根据预赛成绩取前48名(队)参加正式运动会的比赛

、附:趣味项目竞赛规则

1.跳    绳:个人1分钟单摇单跳计数按数量多少排名。如果1分钟时间内数量相同则采取1分钟复加赛计数,数量仍然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拒绝参加复加赛或抽签者名次列后。

2.踢 毽 子:个人1分钟脚部踢起计数,其它部位可以过渡不计数量,按数量多少排名。如果1分钟时间内数量相同则采取1分钟复加赛计数,数量仍然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拒绝参加复加赛或抽签者名次列后。

3.3人 4足:跑跳均可,距离50米计时,按速度快慢排定名次。

4.仰卧起坐:个人1分钟仰卧两手交叉抱头后静止开始计数,肘关节碰触膝关节为1次,按数量多少排名。如果1分钟时间内数量相同则采取1分钟复加赛计数,数量仍然相同时,再次进行复加赛。

5.引体向上:个人1分钟双手正握身体垂直悬垂、静止开始计数,下巴超过横杆为1次,按数量多少排名。如果1分钟时间内数量相同则采取1分钟复加赛计数,数量仍然相同时,再次进行复加赛。

、其它

1.各单位自备号码布,规格为24cm×15cm,一律为白底黑字。

2.运动员所穿跑鞋必须是塑胶跑道专用鞋钉,不得穿用不符合规格的跑鞋参赛。

3.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4.对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学生,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予评定。

5.报名参加裁判工作的同学请在预赛时与各裁判长联系。所有裁判员于55日下午3:30到田径场集合。

6.对竞赛秩序册中参赛项目等有异议者,请在竞赛开始4小时前提出书面申请交裁判长,由竞赛处进行核查校对,否则不予受理。

6.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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