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测免测的通知
申请免测通知
1. 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开具医院(县级以上)诊断证明和该种伤病的治疗、缴费、影像等佐证材料(资料时间 6 个月内);
2. 自行下载免测申请表(如下图),将免测申请表填写好后,交于辅导员和系部主任(或者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审批签字;(备注:自行办理)
3. 将诊断证明(疾病治理相关材料)和免测申请表交于体育部王淑荣主任签字,最后交给王淑荣主任备案(在校生免测申请在“9 月—11 月份 ”办理;毕业生免测申请在“5 月 25 日—5 月 31 日 ”办理)。
4. 每年3月份底公共体育部教学部安排的补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测试成绩自行安排测试。(本阶段不限测试次数)
免测范围
1. 肢体有残疾的人员,大面积烧伤人员。
2. 心脑血病,心脑血管疾病人员。
3. 三年以上长期病史,处于慢性病中的人员,如肾病,糖尿病,高血压。
4. 呼吸系统疾病长期病史,如哮喘,过敏,咳嗽等。
5. 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膝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6. 高度近视(1200 以上)且眼球发生黄斑病变等。
7. 注意:损伤类、处在治理过程中的各种不适症是缓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