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是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行政管理机构,在教学业务行政方面接受教务处的指导,领导所属部室的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领导体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努力钻研教学业务,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组织体育部所属各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各学科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制订和修改,教学形式的选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确定,教材或讲义的编写,学生成绩考核、课外锻炼等各项工作的研究和改进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体育部的教学过程,安排各门课程讲课教师的审定。并对教学过程的各主要环节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总结经验的直接责任。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体育部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审定科研题目的设计(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的设计由学院组织审定);协调教研室之间的人力、物力;督促、检查科研工作的进程以及组织科研成果的评议和鉴定。负责组织本部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
五、积极参与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的器材室、运动场馆、科研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和学院财力的可能,提出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计划和规划以及设备的更新计划。定期或非定期地检查各下属部门的管理情况和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
六、努力抓好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并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促进校园体育文化的健康发展。
七、负责组织制定体育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工作制度、教研室工作制度等)。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计划;负责审查各类教学人员院内业务自学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工作考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部教学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九、负责学院下达本部的教学、科研经费分配,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长治医学院公共体育部